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6〕317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镇(街道)201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各项指标2017年度完成情况。
(二)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
各乡镇(街道)按照《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十三五”期间徐闻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填报相关表格(另行印发),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于2017年12月22日前送县林业局。
三、考核安排
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县林业局另行安排。
第一组:和安、新寮、锦和、曲界
组 长:陈 鹏 县林业局副局长
组 员:何朗肖 县林业局
王晓春 县林业局
李炎峰 县林业局
第二组:下洋、前山、龙塘、海安
组 长:邓昌炯 县林业局副局长
组 员:谭逢创 县林业局
邓 桐 县林业局
苏才力 县林业局
第三组:徐城、城北、下桥、南山
组 长:王振炜 县林业局副局长
组 员:陈 惠 县林业局
陈 可 县林业局
黎明光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第四组:迈陈、角尾、西连
组 长:陈海飞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组 员:黄恒民 县林业局
黄扬秦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邓 彬 县林业局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