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总体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徐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总体工作方案
为实现“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的总体目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创建生态文明城、镇、村五年行动计划具体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城镇村创建为契机,以普遍改变村庄生产生活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五通四进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保障”为工作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村庄面貌,为构建生态美好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通过以点带线,轴线结合,连片开发,在3年时间内,县25个贫困村全部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全县基本建成一批村容环境整洁、生态环境良好、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和谐稳定、遍布文明新风新景象的具有南国热带海滨特色的和谐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县规划建设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规划引导和统筹管理,按照“五规合一”,完善全镇村规划,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注重规划的实用性与落地可行性,建立规划的实施跟踪指导机制。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区域性差异和乡村实际,按照产业开发型、项目带动型、商贸经营型、扶贫示范推动等模式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提高效益。坚持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重点,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的形式和办法,提高建设实效。
(四)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严格标准,又切实可行,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切忌急功近利。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
(五)农民主体,共建共享。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充分发动、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现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开展工作的主要标准。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全县25个相对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及一批村集体经济基础好,干部返乡带动村民整治氛围浓、热情高、村民小组凝聚力强的村庄率先启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2018年底,全县80%以上自然村(含全县25条相对贫困村内的所有自然村)村庄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全县25条贫困村建成新农村示范村。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25个贫困村建成示范村基本达到“三有四好五提高”。“三有”即有一个支撑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个战斗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健全的管理机制。“四好”即环境卫生好,家庭邻里关系好,民主管理好,社会治安好。“五提高”即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提高4G信号覆盖面;提高农民人口素质;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四、工作任务
(一)提升农村宜居生态环境水平。
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县住建部门牵头乡镇(街道),以村庄规划与村规民约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简便管用,遵循建设规整化的原则,实现规划覆盖所有自然村。优先完成贫困村村庄规划编制。2018年全县实现村庄规划率达到80%。
2.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省平台对接完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行动计划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与省平台对接。以村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鱼塘山塘水库垃圾)“三拆除”(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羊等畜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建立健全整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整治污水,推行污水排放暗渠化,实现农户改厕率100%;整治畜禽污染,实现人畜分离,家禽集中圈养)。深入引导村民在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种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适合沿海地带抗风性强的特色水果树,推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与庭院经济相结合。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1.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规划和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把改善农村基础条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整合农业、水利、国土、林业、交通、环保、卫生、农村能源等资源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通硬底路、通自来水、通互联网、通安全优质电、通快递;宜居设施进村、信息应用进村、公共服务进村、客运车辆进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强新农村建设后劲。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用现有的资源提升,完善文化活动场所、小型绿化公园、文体活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农业面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三)推进农村传统资源保护传承和活化作用。
1.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促进工程,保护农村传统居民院落、古建筑、古驿道、革命遗址、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和传承传统戏剧(雷剧)、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南粤古驿道修护保护。
2.促进资源活化利用。将保护传承文化、现代农业与促农增收结合起来,依托新农村建设,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促进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四)促进乡风和谐文明。
1.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推进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的有效管理长效机制。
2.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道德讲堂”下基层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加强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姻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张贴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治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省部署、市指导、县统筹、乡镇(街道)及扶贫帮扶单位共同实施、自然村为主体”的五级联动机制,压实责任。参照省政府、市政府的做法,成立徐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组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组,分别由县农业局、县住建局牵头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县农业局、县住建局牵头落实相关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调解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街道)具体工作指标落实的推进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好群众,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要我建”转向“我要建”。各职能部门要尽快结合自己的职责,出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镇要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制,结合“两学一做”行动引导自然村(村民小组)发挥主体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严格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在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料及工作落实推进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巡查督查,按建设进度通报,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整改、约谈。
(三)主动作为,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整合、融资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经费保障。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四)强化部门协作,营造整治创建氛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系统的民心工程,是全县人民共同的愿望,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加强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和服务。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徐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附件
徐闻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与省平台对接完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数据录入工作。(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专项组、各乡镇〈街道〉)
二、创新出台符合本村整治及治理方案,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制定通过《村规民约》,打开团结主动的文明、健康整治局面。(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三、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行动计划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与省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专项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四、强化农村规划管理,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新形势,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根据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简明、实用、有效的原则,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村庄整体布局规划,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大胆探索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级财政确保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力度,力争2018年实现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并用,增强村民自治能力的原则,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根据当地生活风俗习惯结合政策要求大胆探索实施可行可操的整治措施,由点到面、由标到本、由户到队、由队到村,全面整治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一)科学谋划,充分论证,构建长效保洁机制。按照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引导通过成立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健全一村一策科学、合理、可行、实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保洁机制,宣传、教育、鼓励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二)全面开展村庄“四清”工作,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秩序。
1.“清垃圾”,清理村巷村道、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2.“清杂物”,清理村巷村道旁、公共场合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畜牧局、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3.“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休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4.“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指导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妇联、各自然村。)
(三)全面开展村庄“四化”工作,改善农村生态条件。
1.“绿化”,因地制宜引导鼓励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种植抗风的果树,发展庭院经济;在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周边建设村道绿化生态工程种植各类果树、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2.“美化”,对村庄建设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村巷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文联、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3.“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各自然村)
4.“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巷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自然村)
(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200米以内禁止有三级粪池,从而逐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确保饮水安全,保护人体健康。(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五)推广农作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六)全面整治村庄内外沟渠山塘,清除河塘垃圾、杂草飘浮物,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自然村)
(七)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2017年底,全县25条贫困村共180条自然村全面率先启动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示范工作,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2020年25条自然村全部建成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连片整治示范村。(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八)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道德讲堂”下基层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加强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SHAN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设置反映生产生活、传统美德、法治教育、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标语及公益广告;张贴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治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县文明委办公室牵头各文明委成员单位)
(九)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责任单位:县供电局)
(十)实现4G网络覆盖全县自然村庄。(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局)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9月)。县、乡镇、自然村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深入群众现场讲解动员、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县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自然村结合本地实际及部门职能,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自然村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村规民约,明确整治模式、整治方案及长效管理机制。25条贫困村共180条村完成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设计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10月—2020年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25条贫困村为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7年10月—2020年12月)。 按照示范村率先启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