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非法捕捞船舶销毁现场会议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徐闻县非法捕捞船舶销毁现场会议
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为加强海洋渔业综合管理,维护我县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徐闻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7月3日召开非法捕捞船舶销毁现场会议。为顺利推进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市相关打击非法捕捞船舶相关文件精神及《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方法》的规定,现场销毁5艘非法捕捞船舶,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推进伏季休渔工作,维护好我县渔业船舶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提升海洋渔业综合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徐闻县非法捕捞船舶销毁现场会议临时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李 逸 副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刘义存 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黄执桐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执行副总指挥:钟国营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刘 卫 县电视台台长
林益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中青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永广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詹庆发 南山镇镇长
梁汉飞 海安镇镇长
陈文聪 龙塘镇镇长
叶 静 前山镇镇长
刘 学 下洋镇镇长
黄 营 锦和镇镇长
邱之放 和安镇镇长
简再强 新寮镇镇长
陈登攀 迈陈镇镇长
陈进诗 西连镇镇长
欧祥谋 角尾乡副乡长
周 勇 广东省海警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黄 昌 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陈辉国 省渔政总队徐闻大队教导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销毁组、安全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一)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锦和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现场销毁宣传、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现场销毁组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锦和镇人民政府、外罗渔业村委会、县边防大队。
工作职责:现场销毁5艘非法捕捞船舶。
(三)安全保障组
责任单位:锦和派出所、县边防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销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维稳组
责任单位:锦和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六)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锦和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销毁现场所需的物力、财力的调配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新闻报道组
责任单位:徐闻县电视台。
工作职责:负责销毁现场新闻报道工作。
三、行动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7月3日上午10时,会议时间半天。
(二)现场会议地点
锦和镇外罗渔港
(三)参会人员
1.县领导:李逸、刘义存。
2.县政府办:黄执桐。
3.县有关单位: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海警三支队三大队及县边防大队(主要领导)、县电视台(记者)、县海洋与渔业局(班子成员)、渔政大队(班子成员、执法股股长),各渔政中队中队长(外罗渔政中队全体人员)。
4.县有关乡镇分管领导:和安镇、新寮镇、锦和镇、迈陈镇、海安镇、南山镇、龙塘镇、前山镇、下洋镇、西连镇、角尾乡。
5.现场会所在地村委会全体干部及锦和镇派出所。
四、处置原则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5艘非法捕捞船舶采取压碎销毁,并做好现场监督和销毁执行记录等工作,销毁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防止污染及个别物品又流回社会。
五、经费保障
此次销毁现场工作经费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统筹安排资金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参加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销毁现场会议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扎实做好本次销毁现场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非法捕捞”斗争的积极性。
(三)及时汇报,把握动态
在开展销毁现场工作时,要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妥善做好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