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31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有关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徐闻县支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组成。

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级领导任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告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抽调组成

二、主要职责

委、政府领导下,我县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全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共同推进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和粤府办〔2016〕111号文提出的各项任务与政策措施,部署相关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订综合治理欠薪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治理欠薪工作事项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报告欠薪治理情况。

三、工作制度

(一)汇报工作情况。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我工作情况。主要汇报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委、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对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征得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政府。

    (二)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委、政府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

    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的建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召开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各成员单位临时紧急情况召开的全体会议除外。

(三)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可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措施落实、工作推进遇到的困难问题等专题会议可以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

(四)召开联络员会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五)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工作调研或督查方案,徐闻县报总召集人同意,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或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 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有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和档案,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及各地通报交流。

     

    附件:1.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2.关于解决徐闻县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附件1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一、 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     徐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人: 许开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益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中青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起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黎文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图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亚明  县水务局副局长

           何华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林海  县国资局副局长

           邓常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陈金科  县工商联副主席

           宋立新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吉彦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邓常志兼任。

二、联络员

           李昌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林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罗日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谢闻文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办主任

           郑智亮   县财政局经济股股长

           黄文成   县国资局党委委员

           何小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李仁南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

           郑朝聪   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高声强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股股长

                县工商联科员

                县总工会科员

           吴广平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支行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关于解决徐闻县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部门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我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现就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制定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积极推进欠薪风险预警机制、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建设,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及拒不支付报酬犯罪案件。推进仲裁办案方式,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推动加快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对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款的地区不再批准新建政府项目。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

公安局:负责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侦破以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查处等工作;参与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局: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劳动者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必须办理《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公证,并在协议书中设置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

国土资源局: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一律禁止其参加招拍挂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事)件。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建设资金监督管、规范工程款支付结算、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颁发新项目施工许可。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遂溪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遂溪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商联:负责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大对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依法支付工资的建设,引导和帮助企业经营者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企业欠薪行为的监控,督促和指导企业解决欠薪等劳资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

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县支行:负责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征信体系和支付结算制度。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监管及协调国资经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企业负责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和防止新的拖欠纳入考核内容,凡有欠薪的企业,其负责人一律不得参加当年或下一年评优评先,并扣发绩效年薪(或股权奖励)。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31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有关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徐闻县支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组成。

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副级领导任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告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抽调组成

二、主要职责

委、政府领导下,我县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全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共同推进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和粤府办〔2016〕111号文提出的各项任务与政策措施,部署相关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订综合治理欠薪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治理欠薪工作事项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报告欠薪治理情况。

三、工作制度

(一)汇报工作情况。委、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我工作情况。主要汇报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委、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对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征得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政府。

    (二)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委、政府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

    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的建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召开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各成员单位临时紧急情况召开的全体会议除外。

(三)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可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措施落实、工作推进遇到的困难问题等专题会议可以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

(四)召开联络员会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五)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工作调研或督查方案,徐闻县报总召集人同意,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或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 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有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和档案,每年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及各地通报交流。

     

    附件:1.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2.关于解决徐闻县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附件1

 

徐闻县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一、 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     徐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人: 许开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益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中青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起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黎文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图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亚明  县水务局副局长

           何华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林海  县国资局副局长

           邓常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陈金科  县工商联副主席

           宋立新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吉彦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邓常志兼任。

二、联络员

           李昌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林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罗日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谢闻文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办主任

           郑智亮   县财政局经济股股长

           黄文成   县国资局党委委员

           何小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李仁南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

           郑朝聪   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高声强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股股长

                县工商联科员

                县总工会科员

           吴广平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支行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关于解决徐闻县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部门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1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我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现就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制定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积极推进欠薪风险预警机制、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建设,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及拒不支付报酬犯罪案件。推进仲裁办案方式,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推动加快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对财政性建设投资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款的地区不再批准新建政府项目。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

公安局:负责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侦破以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查处等工作;参与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治安问题,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局: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劳动者追讨欠薪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必须办理《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公证,并在协议书中设置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

国土资源局: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企业,一律禁止其参加招拍挂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事)件。进一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建设资金监督管、规范工程款支付结算、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市政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颁发新项目施工许可。

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遂溪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分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层层转包造成欠薪的企业,禁止其在遂溪行政区域内承包工程。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企业监管,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商联:负责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大对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依法支付工资的建设,引导和帮助企业经营者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企业欠薪行为的监控,督促和指导企业解决欠薪等劳资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

总工会: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中国人民银行徐闻县支行:负责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征信体系和支付结算制度。完善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监管及协调国资经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企业负责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和防止新的拖欠纳入考核内容,凡有欠薪的企业,其负责人一律不得参加当年或下一年评优评先,并扣发绩效年薪(或股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