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2018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法制局反映。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徐闻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依法科学决策,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岛的南门户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编制细化服务指南。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法制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综合效应。[责任单位:县编委办、法制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完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4.完善社会治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实施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强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重点制定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放管服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进一步巩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成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徐闻县政府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徐闻县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规定》和《徐闻县重大行政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遵守政府决策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建立健全乡镇、部门协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需要听证的要尽快发布目录、组织听证,对己实施的重大决策要组织或委托实施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切实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和目录,做到应评尽评。建立重大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与合法性审查一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建立健全,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畅通政府及部门领导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政策文件出台、合同协议审核、各类案件处理中的重要参谋作用。[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权限和责任,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充分运用单位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执法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县法制局、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推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经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快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先进行法制审核,再集体研究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使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后,须及时向县法制局备案。[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权责清单,对相关执法主体、依据、岗位、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年底前向社会公布。继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法制局、编委办、人社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积极办理司法建议。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开展常态化层级监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政府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镇办站所、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事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严格问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监察委、人社局、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进一步健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开庭审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与人民法院联络机制,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县法制局、法院、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加强行政调解、仲裁工作。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健全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做好行政纠纷的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仲裁制度,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建设高素质仲裁队伍,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提高仲裁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司法局、人社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核定的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进行梳理核查和分类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3.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县法制局、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4.坚持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在全县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做好与省市考核指标的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做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县法制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健全体制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和系统性。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职能部门要确定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法制工作职责,强化任务传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考核督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县法制局要跟踪了解本要点的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通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详查等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四)营造法治氛围。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全县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