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闻县2018年开展清理整治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徐闻县2018年开展清理整治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徐闻县2018年开展清理整治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等五部门(粤环字〔2018〕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7月中旬开展清理整治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 国家海洋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査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广东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粤环字〔2018〕21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地打击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等行为。在清理行动中,相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理整治对象户的思想工作,切实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二、行动目标
    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狠抓突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定置网作业等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徐闻县2018年开展清理整治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李  逸   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刘义存   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 :黄执桐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现场总指挥  :钟国营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现场副总指挥:陈春东   广东省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黄执孔   角尾乡党委书记

陈登攀   迈陈镇镇长

陈进诗   西连镇镇长
    成       员: 林益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勇   广东海警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黄  昌   县边防大队队长
                  林永广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刘  卫   县电视台台长

陈辉国   徐闻渔政大队教导员

郑燕霞   县卫计局副局长

欧祥谋   角尾乡副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清理拆除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维稳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一)办公室
    责任单位:广东省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迈陈、西连镇及角尾乡政府。人员:10人。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宣传、清理拆除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清理拆除组
    责任单位: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迈陈、西连镇及角尾乡政府。参加人员:50人。
    工作职责:清理非法养殖捕捞作业的设施。
    (三)安全保障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边防大队、广东海警三支队三大队。参加人员:县公安局20人、县边防大队10人、广东海警三支队三大队5人。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清理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维稳组

责任单位:迈陈、西连镇及角尾乡政府。人员:15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五)医疗救护组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清理行动中医疗救护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广东省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现场清理所需的物力、财力的调配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新闻报道组

责任单位:徐闻县电视台。人员:3人

工作职责:负责清理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

四、清理整治范围

此次开展联合清理整治执法专项行动的区域为:徐闻珊瑚礁保护区界址以内。

五、工作安排

从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878日至201879

明确清理区域范围,做好清理整治对象的调查摸底和造册登记工作;制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和公告等;深入迈陈镇、西连镇、角尾乡等周边乡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清理整治阶段2018710日至201812底) 

组织力量对在珊瑚礁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清除保护区内的定量网具、网桩。对保护区范围内非法设置的定置网具、网桩进行全面清除,该项工作限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二是妥善清除保护区内的非法养殖,该项工作于2018年12底完成。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非法围填海等各类违法违规用海,非法围填海项目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非法设置的排污口立即查处,该项工作限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四是解决保护区勘界问题。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应立即启动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把沿岸居民点、农业用地、道路、港口码头等居民生产生活设施调整出保护区范围。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保护区调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上报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争取2018年底前完成保护区调整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8月11日至20188月15日)

清理行动结束后,要继续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海域巡查执法,防止非法养殖捕捞作业现象死灰复燃。联合清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清理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将专项行动成果(总结报告、间题清单与整改合帐)于2018年8月15日前上报到省海洋与渔业斤保护区管理总站,进一步健全珊瑚礁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
    六、经费筹措
    此次联合清理整治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由广东省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统筹安排资金解决。
    七、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参加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次开展联合清理整治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先易后难、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扎实推进清理整治执法专项行动。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参加部门要深入渔区做好清理对象户思想动员工作,使他们对清理整治执法行动从“被动抵触”到“主动配合”,确保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及时汇报,把握动态
    在开展清理整治执法行动中,带队领导每天下午四时前向清理整治执法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清理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妥善做好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