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尾乡人民政府、县海洋与渔业局:
为加快推进角尾港门三级现代渔港建设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项目报建、备案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角尾港门三级现代渔港建设项目报建备案单位为县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项目报建、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角尾乡人民政府要按照项目报建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