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角尾港门三级现代渔港建设项目报建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角尾乡人民政府、县海洋与渔业局:

  为加快推进角尾港门三级现代渔港建设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项目报建、备案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角尾港门三级现代渔港建设项目报建备案单位为县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项目报建、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角尾乡人民政府要按照项目报建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