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国家海洋局等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7﹞144号)、《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级海洋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7﹞344号)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清理整治雷州珍稀海洋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捕捞开发利用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7﹞986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7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清理整治非法用海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为角尾乡、迈陈镇、西连镇一带海区,具体坐标为北纬20°10′36″—20°27′00″,东经109°50′12″—109°56′24″之间。
二、清理整治内容:清理整治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养殖、定置网具网桩设施和违规构筑物。
三、 清理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四、凡在保护区范围内存在非法养殖、定置网具网桩设施和违法构筑物的集体和个人,应于2017年9月28日前自行清除完毕,恢复原貌。
五、对逾期不按要求进行清理的,县海洋与渔业局将依法强制清除,并可处予罚款。
六、在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中,若出现故意滋事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经教育不改或暴力抗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