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7年度徐闻县垦造水田(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7年度徐闻县

  垦造水田(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制定的《2017年度徐闻县垦造水田(第二批)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2017年度徐闻县垦造水田(第二批)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垦造水田工作,确保非农业建设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创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思路,拓宽补充耕地新途径,建立健全利益激励调节机制,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和助力发展地方经济等工作,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及时足额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定垦,略有盈余。坚持以占定补、以补定垦,按照当前和“十三五”期间非农业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科学制定垦造水田任务计划,积极推进垦造水田工作。

  (二)先易后难、快出成果。因地制宜,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优先纳入垦造计划。统筹水利灌溉工程、现代农业,尽快垦造出一批水田,保障建设用地占补需求。

  三、目标任务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我县水田总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满足非农业建设“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需要。根据“十三五”的用地需求并结合2014年以来我县所做出的耕地提质改造承诺,到2020年,我县计划垦造水田面积10000亩,其中,2017计划垦造水田面积不低于3000亩。

  四、主体责任和运作模式

  (一)责任主体。我县“十三五”垦造水田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协调,国土、农业、水务、财政、发改、林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垦造水田的具体计划安排、项目选址、管理验收等工作。

  (二)实施主体。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由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作为垦造水田项目的实施主体(业主单位),承担垦造水田项目的前期踏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立项、测绘、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等组织工作。

  (三)运作模式。按照“政府牵头、部门监管、镇村配合、业主单位实施建设”的模式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具体以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作为垦造水田项目建设主体,采取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社会资金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经验收确认后,由县人民政府向投资者回购项目,回购价以县财政审核确认的结算价为准。投资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项目工程建设。

  (四)经费保障。1.根据垦造水田工作实际情况,从县财政中安排部分资金作为业务工作经费,以确保垦造水田工作顺利开展。2.项目地块涉及租赁或地上青苗等附着物的,先由县财政出资垫付。以上经费列入项目投资预算,在项目结算时进行核算。

  五、职责分工

  (一)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对可垦造水田的后备资源进行筛选;提前确定有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代政府拟定实施方案以及组织立项;协调、督促和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做好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三个阶段的信息上报备案,项目验收后及时土地变更以及加强对新垦造水田指标的管理工作。

  (二)县农业部门。负责对可垦造水田的后备资源进行筛选;跟踪垦造后水田的种植和指导土壤改良;共同做好项目立项、建设和验收;做好新增耕地质量监测和后期耕地质量建设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县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落实,并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前的预算审核和项目结束后的决算审核,并下达项目决算批复;共同做好项目立项、建设和验收。

  (四)县林业部门。协助对可开发补充水田的后备资源进行筛选;配合做好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

  (五)其他职能部门。按照以后工作需要及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

  (六)相关镇、村。配合做好对可垦造水田的后备资源进行筛选;配合处理项目地块涉及承包、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验收后期种植(3年)及设施管护;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测量、规划设计及施工建设,并做好监督,保证项目地块无争议,确保施工顺利。

  六、方法步骤

  (一)精细勘查,科学选址。按照年度垦造水田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016〕180号)、《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2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垦造水田项目实地踏勘选址,采集标的地块影像资料、进行土壤取样化验等(理由:坐标要测绘单位通过引点后才能采集),并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前组织编制垦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市级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备案。对拟选的垦造水田地块,乡镇要充分征求地块所在村委和所涉及农民的意见,做好土地权属界线调查登记造册。

  (二)严格立项,精心设计。项目选址确定后,由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组织开展项目立项申报、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按照1:2000实地测量和预算编制。要将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的水稻土用于垦造水田改良土壤,发生的费用和后期土壤培肥(种植三年)费用列入垦造水田成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按规定程序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公告,经县级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市级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审批。

  (三)规范施工,强化监管。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市级批复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与预算,及时规范组织开展垦造水田项目工程施工有关工作。除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工程施工外,县级国土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及乡镇也要选派人员参与工程监管,同时要建立有偿聘请项目涉及村庄农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制度。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3号)要求,强化施工监管,做好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严把标准,严格验收。垦造水田项目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9号)、《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9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确认。项目验收确认并经县财政进行结算审核后,由县人民政府与项目投资者办理项目回购事项。

  (五)加强管护,及时报备。垦造水田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内每年必须种植一造水稻,并由县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土壤培肥、种植管护,研究制定相关种植管护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基础设施修复费用,明确当地镇政府、村集体和种植户共同承担管护责任,报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国土资源部门按土地变更规定程序,规范开展项目的土地利用年度变更登记、上图入库和信息报备工作。同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本地区耕地储备管理台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垦造水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国土和农业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乡镇为成员,全面负责垦造水田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机构,密切配合配合好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垦造水田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尽早着手筹备、对接协调、调配人财物、制定项目实施管理规章等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为全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夯实基础。垦造水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工作,相关管理规章有待逐步完善,管理流程有待逐步科学规范,各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对接好上级主管部门和掌握好新的政策文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风险防控。垦造水田工作涉及大量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切实防止出现违法乱纪、失职渎职等行为。

  附件:徐闻县2017年度垦造水田(第二批)计划任务表


  附件

  徐闻县2017年度垦造水田(第二批)计划任务表

  单位:亩

  序号

  项目所在乡镇

  垦造水田任务

  垦造水田类型

  实施主体(业主单位)

  备注

  1

  迈陈镇

  678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2

  下桥镇

  1252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3

  锦和镇

  58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4

  城北乡

  513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5

  前山镇

  318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6

  龙塘镇

  1011

  耕地提质改造

  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

  合计

  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