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闻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提升重大疾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徐闻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定期或不定期会商研判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定重大疾病防控策略;研定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各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统一战线指挥部、残联、武装部、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气象局、国资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广东省海峡办、徐闻海关、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总站、南宁铁路局徐闻车站、粤海铁路北港、大井部队、炮团部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政府负责同志和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详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政府(街道办)职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重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应经常组织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建立周末卫生日制度,每周五下午为清洁卫生死角、清理积水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居民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防控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村(居)委、机团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疫情发生时应立即组织相关处理专业队伍,根据县重大疾病处理机构提出的控制意见开展行动,宣传重大疾病防制知识,发动群众共同做好本辖区紧急防控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健局:协调指导应对防治重大疾病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协助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疾病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重大疾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疾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开展健康教育等。组织协调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指导各地爱卫部门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定期开展全民灭蚊统一行动,落实各项防蚊灭蚊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防控意见,确定蚊媒重点防控地区和场所,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疫点周边和疫区的灭蚊工作。

    2.委宣传部:配合卫健局等部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

3.农业农村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广大农民卫生知识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配合做好灭蚊工作。

4.科工贸和信息化局:根据重大疾病疫情防控形势发展需要,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理提供通信保障;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涉外企业等机构加强对赴重点地区工作人员的重大疾病防控宣传,协助做好重点地区来徐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大型外经贸活动的应对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口岸预防重大疾病宣传工作,防止重大疾病通过口岸传播;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对口岸重大疾病进行检测、预测。

5.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加强指导、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落实重大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降低蚊媒密度;负责定点医院和相关实验室等的医疗垃圾、排泄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各成员做好相关废物和垃圾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市政工程和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制订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特别是停建工地灭蚊和清除蚊虫孳生地的工作,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建筑工地的防蚊灭蚊措施;加强对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小区物管部门聘请专业消杀队伍有效开展灭蚊行动,指导物业管理机构协助乡镇、街道、居委做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

7.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风景名胜区、公园和市政工程等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做好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清理公园、广场、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水池、水景、沟渠等积水;做好下水道的清疏工作,保障排水通畅,防止形成蚊虫孳生地;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切实降低蚊媒密度。

    8.交通运输局:加强车站、码头等交通场所卫生管理,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清除蚊媒孳生地,督促相关企业对交通工具定期灭蚊和查验工作;配合做好对疑似和确诊重大疾病病人涉及乘坐水陆交通工具的相关接触人员协查追踪;优先安排疫情控制所需物资运送等工作。

9.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重大疾病疫情控制措施,防止重大疾病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校内环境卫生,清除积水,对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

    10.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协助卫生健康局落实强制措施。

11.司法局:组织开展监狱、戒毒所等场所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负责协调因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带来的司法问题及民事纠纷的释义、调解等工作。

 12.财政局:研究安排重大疾病防控,包括监测、预测、疫情处置、培训、科研、演练和事件处理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经费;贮备重大疾病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类技工学校的登革热疫情控制措施,持续开展清理蚊虫孳生地和灭杀成蚊行动,防止登革热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革热患者的医疗保险工作。

    14.水务局:结合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疫情发生和传播;掌握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做好二次供水防蚊管理;加强环境清扫及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及各类积水容器。

15.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开展防蚊灭蚊行动,在旅游景区开展防蚊知识宣传;督促、指导旅行社等机构加强对赴重点地区旅游人员的重大疾病防控宣传,协助做好重点地区来徐旅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16.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店铺等场所卫生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及各类积水容器,落实清除蚊媒孳生地,督促相关单位对经营场所定期灭蚊;在市场、店铺等场所开展防蚊知识宣传。负责重大疾病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和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药品、诊断试剂的贮备,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药品生产和储备信息;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和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监督。 

17.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全县重大疾病疫情和病媒等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负责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制定重大疾病疫情防治技术方案,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对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和指导;配合县卫健局做好相关信息发布、风险沟通等工作。

18.政法委、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统一战线工作部、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徐闻海关;残联、气象局、国资局、海峡办、汽车运输总站、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局徐闻车站、北港等成员单位,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落实“四方责任”,做好本单位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19.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及公共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做好灭蚊防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县人民武装部指导驻军等有关单位落实好单位内部清除积水、成蚊灭杀等工作;加强重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动员官兵家属共同开展防蚊灭蚊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21.驻徐部队指导在徐单位落实好单位内部清除积水、成蚊灭杀等工作;加强重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动员官兵家属共同开展防蚊灭蚊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徐闻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徐闻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人:许彩娟    副县长

副召集人:冯如义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吴朝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何      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安典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群飞    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家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昌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包声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图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魁召    县水务局副局长

彭元顺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郑燕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执桐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伟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庞海文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符国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梁敬培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锡存    徐闻海关副关长

文秋菊    县残联副理事长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荣开    县国资局工会主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李广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林成芳    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党组成员

桂成兵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方其    广东省海峡办副主任

程智强    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县汽车运输总站副站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驻徐部队,各人民团体,驻徐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