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府通[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徐城街道附城社区木棉树经济合作社青年连队农民集体土地,作为徐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征地拟用于建设琼州海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徐闻片区污水处理厂,征地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徐闻县梅溪实验学校东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二)拟用地地类及面积:总面积3.2216公顷,其中涉及征收徐城街道附城社区木棉树经济合作社青年连队农民集体土地0.4054公顷,其集体地类均为农用地(其中林地0.1376公顷,其他农用地0.2678公顷)。
(三)用途:排水用地。
三、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5日至2月5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绘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收土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2025年2月5日之前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徐城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苏小毅,183-1215-1936)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当地政府调查结果为准。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徐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影像图.pdf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