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曲界镇经济联合总社、曲界镇龙门村龙六经济合作社、曲界镇龙门村龙七经济合作社、曲界镇龙门经济联合社、曲界镇田洋村田九经济合作社、曲界镇田洋村田十四经济合作社、下桥镇石板村二湾经济合作社等村集体土地,作为徐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本批次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批次征地拟用于建设广东粤电徐闻勇士风电场工程项目,征地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能源类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徐闻县下桥镇、曲界镇辖区内,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二)拟用地地类及面积:总面积1.1400公顷(17.10亩),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0.4985公顷以及收回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0.6415公顷,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6516公顷(其中耕地0.3307公顷、园地0.291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3公顷)、建设用地0.4884公顷。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
四、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绘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收土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2024年9月12日之前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下桥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陈娃蓉,电话:135-5354-1387)以及曲界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郑成艳,电话:138-2257-8989)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当地政府调查结果为准。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