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府征〔2026〕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第三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实施征收的情形,申报土地主用途为供电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该批次用地位于500千伏徐闻开关站西侧,四至及四周边界线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徐闻县城北乡大黄村大黄经济联合社、边古经济合作社;迈陈镇白坡村迈戴经济合作社、那斗经济合作社;迈陈镇青桐村青桐下经济合作社、青桐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86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30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徐闻县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位置影像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3.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25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4.关于徐闻县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徐闻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