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下桥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徐闻县下桥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灾后重建)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实施建设规划,根据《徐闻县下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下桥镇下桥村桥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国道207线徐闻下桥路段西侧的集体土地2公顷(合30亩),其中农用地1.9105公顷(园地0.91公顷、林地1.0005公顷)、建设用地0.0895公顷,作为徐闻县下桥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后改为:徐闻县下桥镇2013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园地33万元/公顷、林地33万元/公顷、建设用地36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0%划留给被征地集体(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