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下桥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灾后重建)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实施建设规划,根据《徐闻县下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下桥镇下桥村桥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国道207线徐闻下桥路段西侧的集体土地2公顷(合30亩),其中农用地1.9105公顷(含园地0.91公顷、林地1.0005公顷)、建设用地0.0895公顷,作为徐闻县下桥镇201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后改为:徐闻县下桥镇201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灾后重建))。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园地33万元/公顷、林地33万元/公顷、建设用地36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0%划留给被征地集体(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