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龙塘镇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实施建设规划,根据《徐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龙塘镇青安村委会(包宅经济合作社)和木棉村委会(排园经济合作社)位于龙塘镇青安村委会包宅村的集体土地1.0767公顷(合16.151亩),作为徐闻县龙塘镇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述土地有耕地0.2708公顷(合4.062亩)、林地0.3615公顷(合5.423亩)、坑塘水面0.417公顷(合6.255亩)、沿海滩涂0.0274公顷(合0.411亩)。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耕地37.5万元/公顷(合2.5万元/亩)、林地15万元/公顷(合1万元/亩)、坑塘水面37.5万元/公顷(合2.5万元/亩)、未利用地15万元/公顷(合1万元/亩)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0%划留给被征地集体(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