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广东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建设项目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落实广东徐500千伏高抗站建设项目用地,根据《徐闻县城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城北乡大黄村委会(大黄村边古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6415公顷(合24.623亩),其中耕地0.075公顷(合1.125亩)、建设用地1.5665公顷(合23.498亩)。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耕地47.6万元/公顷(合3.1733万元/亩)、建设用地47.6万元/公顷(合3.1733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

上述征地的土地补偿款为78.1354万元(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徐闻大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安置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徐府201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的10%划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按高于当地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