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建设项目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落实广东徐500千伏高抗站建设项目用地,根据《徐闻县城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城北乡大黄村委会(大黄村边古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耕地47.6万元/公顷(合3.1733万元/亩)、建设用地47.6万元/公顷(合3.1733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
上述征地的土地补偿款为78.1354万元(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徐闻大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安置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徐府〔201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的10%划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按高于当地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