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为实施建设规划,根据《徐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县政府拟依法征收下列集体土地一共11.9714公顷(合179.571亩),作为徐闻县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分为3个地块,其中:地块一为徐闻县南山镇三塘村南坡经济合作社位于南山镇南坡村北侧的集体土地9.2323公顷(合138.485亩),均为耕地;地块二为徐闻县曲界镇曲界村曲西经济合作社位于曲界镇曲界圩徐外公路西北侧的集体土地2.5704公顷(合38.556亩),其中园地2.5035公顷(合37.553亩)、建设用地0.0669公顷(合1.003亩);地块三为徐闻县下桥镇下桥经济联合社位于湛徐高速公路下桥出入口南侧的集体土地0.1687公顷(合2.531亩),其中园地0.0932公顷(合1.398亩)、建设用地0.0755公顷(合1.133亩)。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耕地42万元/公顷(合2.8万元/亩)、园地33万
元/公顷(合2.2万元/亩)、建设用地42万元/公顷(合2.8万元/亩)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
1、货币安置。
2、留用地安置:按征地面积15%划留给被征地集体(折算为货币补偿)。
3、社保安置:具体方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为准。
徐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