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 (公章):徐闻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 制 时 间:2021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徐闻县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闻县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152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1.1007
养殖水面
其它农用地
0.0521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
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污水处理厂)
填表人:
续一:
县(市、区 )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符合报批条件,同意上报。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同意。
地级市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市(地、州)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备 注
填 表人: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按规定安排使用湛江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528公顷、农转用指标1.1528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斤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城北乡
村
和家村马林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留用地不涉及补偿面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园 地
105
林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3.9661
其他补偿费用
征地总费用
135.010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17.1149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面积为0.1729公顷,根据被征地农民集体的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32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55.3280万元。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