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政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徐闻县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3万元,比上年减少4.7万元,下降23%。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比上年减少4.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保有量减少;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徐闻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



行政经费

173.19


“三公”经费

15.3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9.8


                   1.公务用车购置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8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5.5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