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20万元,完成预算210.00万元的9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23万元,完成预算170.00万元的9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8万元,完成预算40.00万元的84.94%。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1.23万元,占82.59%;公务接待费支出33.98万元,占1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27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无此项费用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83.1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2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8.07万元,局机关及下属27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3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及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局机关及下属27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53次,接待人数共6795人,主要包括与上级单位交流工作及重大活动安保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