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说明 | |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 |
单位名称;徐闻县司法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决算 |
“三公”经费 | 32.28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30.23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2.05 |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徐闻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23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5万元,6占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0.23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1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4辆(摩托车15辆),主要用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等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15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23次,接待人数共 98人。主要包括单位交流工作21人、工作检查7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