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民政局2016年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4万元,占 61.76%;公务接待费支出 5.2万元,占 38.2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4万元,其中: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4万元,2016年民政局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辆,主要用于公务日常工作运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民政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国内接待130次,接待人数共104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没有接待过国外来访团组。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 | 徐闻县民政局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5.30 | 0.00 | 9.8 | 9.8 | 5.5 | 13.60 | 0.00 | 8.40 | 8.40 | 5.2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2016年徐闻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徐闻县民政局内设有人秘股、计财股、优抚安置股、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老龄办共7个股室;设有民间组织管理办1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综合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殡葬所、殡葬管理监察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军休所共9个下属事业单位。经编办核定共有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71名,现共有干部职工76人,离退休人员54人,担负着全县的拥军优属、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和老龄孤儿保障等工作。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民利、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稳定,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努力。
二、收入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172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0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6年支出决算172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21.0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1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6.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9万元;项目支出905.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721.05万元,2015年度决算财政拨款1905.9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度减小184.8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生活补助类资金列入财政代列。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10批次,966人次。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08批次,980人次。2016年和2015保持不变。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9万元,比2015年减小27.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小。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2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车。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增加扩面,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徐闻县民政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