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徐闻县2014年政府采购金额同比增长超过50%

  湛江市徐闻财政局采购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节约财政资金。2014年全县政府采购总金额   23308.07万元,比2013年的10627.02万元增长了54.41%,节约财政资金1294.6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5.2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规模。把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采尽采”。在做好货物、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的同时,积极向政府投资工程领域拓展,努力把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覆盖面。

    二是积极铺开采购法规政策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组织专题学习,如《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深入学习文件内容,把握工作要求。同时,对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执行各项文件规定过程中不太明确、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回复。为了做好学习工作,我局采购办一是主动奔赴各乡镇、各预算单位去开展采购法规政策的学习,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进行政府采购、如何做好采购;二是加强财政局各股室的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强化在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管,做到按法定程序走,加强采购计划审批的规范管理重点审核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采购资料的有效和准确性、采购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加强事后的监督,严格执行按照《湛江市政府采购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

四是加强与财政局其他股室的协调。加强与本局其他股室的沟通与协调,在下达资金文的时候,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定在资金下达文中规定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不按照规定执行,一律停拨资金。

在徐闻财政局采购办的努力下,很多预算单位改变以前不愿办理政府采购的思想,变成现在的我要采购;并且采购办加强了管理,不断树立服务意识,2014年徐闻县的政府采购增长了54.41%,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切实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