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 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县人大和县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四) 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县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县投资服务。
(五) 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
(六) 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七) 承担县委、县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正科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徐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是根据徐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徐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机编〔2003〕13号)精神设立的,为中共徐闻县委党政部门机构。根据市编委《关于徐闻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和徐闻县人员精简方案的通知》(湛机编〔2002〕64号)及《徐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本会内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本会现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5名,其中在职人员为正科1名,副科1名,工勤1名。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下面PDF报告。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4.47 万元,比上年 减少25.35 万元, 下降42 %,主要原因是 离退休经费收入大幅度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支出预算 34.47 万元,比上年 减少25.35 万元, 下降42 %,主要原因是 离退休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1.4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38 万元, 比上年 减少0.8 万元, 下降19 %,主要原因是 邮电费大幅度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10.29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0 平方米,车辆 1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0 万元,主要是 0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 | …… | …… |
…… | …… | …… |
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