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海防与打私办2018年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海防与打私办)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海防与打私办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打私和边防工作方针、政策、决定、研究制定全县反走私和边防工作政策制度。
2、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有关部门的反走私联合综合行动和专项斗争。
3、处理有关反走私、边防来信、举报及相关案件。
4、调研收集掌握有关走私情报、特点、规律,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有关部门。
5、承担打私领导小组、边防委的日常工作。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成立,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为正科级常设议事机构。
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有关部门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人员构成情况
徐闻县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内设机构情况:人事秘书股、边防协调督查股、反走私巡防督查大队。
人事秘书股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提出具体意见;草拟综合性文稿;负责保密、文秘、行政后勤、接待、财产财务、人事档案、工会、计划生育;负责反走私宣传教育;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汇总报办领导批准交有关股或转送有关部门办理;检查、督促反走私责任制和边防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边防协调督查股职责:
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查缉走私案件的法律、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协调各缉私部门关系;调查重大走私线索,督促、指导按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联系、协调有关地方部门开展反走私和综合治理;协助处理暴力抗拒缉私、负责反走私信息情报网建设和反走私调研统计分析工作,掌握全县走私动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维护边防安全反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具体意见,研究草拟边防管理政策、法规,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边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边防管理经验。
反走私巡防督查大队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反走私边防督查工作;协助配合海关、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非关地反走私重点地区的巡查;协助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商品流通领域和缉私执法活动;承办上级打私交办的巡防督查事项。
独立核算,无下属管理单位。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在以下必须公开的基本说明基础上,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加以细化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60.33 万元,比上年 增加10.70 万元, 增长0.22 %,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福利 ;支出预算 60.33 万元,比上年 增加10.70 万元, 增长0.22 %,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福利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2.1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 0.7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5.78 万元, 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不变。其中: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1.28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专项经费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24.11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78 平方米,车辆 1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0 万元,主要是 无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无 | 无 | 无 |
注:本部门没有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