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文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二)、指导各文艺协会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讨论、文艺评奖、书刊出版、人才培训、展览、演出、表彰、纪念活动,推动文艺生产和文艺人才脱颖而出。
(三)、加强各协会对文艺作者的联络、服务,组织会员们的交流活动,反映他们的情况和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作者的权益,使文联成为各协会及其会员之家。
(四)、加强同台港澳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
(五)、指导和协助下属各文艺协会的工作及其开展各种文艺活动。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文联部门预算为独立正科级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县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档案、信息、财务、人事、党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各市、区、县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发展对外文艺团体和文艺人士的友好关系,促进内外文化交流。
县文联机关人员构成情况:文联行政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万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支出预算59.11万元,比上年增加23.07万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5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或: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变。其中:办公费5360元,印刷费0,邮电费7440元,差旅费0,会议费0,福利费0,日常维修费0,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办公用房水电费0,办公用房取暖费0,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2018年本部门政府釆购没有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29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做为应急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年终文艺创作奖5万元,绩效目标是提高作者创作积极性;2、年终文艺迎春茶话会1万元,绩效目标是促进本土文化交流;3、《徐闻文学》杂志2万元,传播本土文学作品,更好推进文艺工作。对比上年更好推进文艺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