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徐闻县编办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地方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2)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及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作。
(3)管理县直机关和各乡镇(街道)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工作。
(4)协调县直机关之间、县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5)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的任务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进行审核和向市、省逐级上报。
(6)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编制使用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本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县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1)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统计、外事、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生、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编制使用通知卡的核发、归档工作;负责宣传、信息、网络,以及政策咨询工作;与相关股室配合完成综合性调研和起草重要文稿。
(2)行政机构编制股
负责拟订本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直、乡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直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的设立;协调县直机关之间、县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职能调整与职责分工;指导和协调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调整和管理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县直、乡镇(街道)机关使用编制以及后勤服务人员数、雇用人员的使用审核工作。
(3)事业机构编制股
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使用编制以及后勤服务雇用人员的使用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4)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县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信访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并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释。
(5)徐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徐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行政单位,正股级。职责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本县和上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负责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等暂维持不变。
本办行政编制 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9
人,离退休人员2人。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1.7545 万元,比上年增加34505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增加;支出预算101.7545万元,比上年增加 34505元,增长3.5 %,增减原因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福利增加。 。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44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1.54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60元,比上年增减少2180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中央要求压缩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2060元,邮电费1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 元,包括设备购置 0 元;其他货物采购0 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占有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本办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等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