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徐闻县公安局为徐闻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县全安系统内人民警察的领导、指导机关。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消防、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徐闻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加强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体性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下属看守所、戒毒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1)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监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机构设政工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
执法勤务机构设指挥中心(内设综合股、指挥调度股、信息通信股、信访股),刑事侦查大队(内设综合股、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第四中队),交通警察大队(内设综合股、车管所、交管中队、侦查中队、机动巡逻中队、县城中队、海安中队、下桥中队、迈陈中队、曲界中队),巡逻警察大队(内设综合股、特警中队、巡逻一中队、巡逻二中队),治安管理大队(内设综合股、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第四中队、第五中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内设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内设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禁毒警察大队(内设侦缉一中队、侦缉二中队、侦缉三中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以及25个派出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464名;实有在职人员534人,离退休人员12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804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14.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35.28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拨款3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049.62万元,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5188.01万元,占总支出的64.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861.61万元,占总支出的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