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闻县民政局部门预 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徐闻县民政局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
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
(二)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
(四)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
(八)负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
(十)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负责对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拟定县社团工作;
(十六)负责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民政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光荣院、综合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内设有人秘股、计财股、优抚安置股、救济股、基层政权和小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老龄办共7个股室;设有民间组织管理办1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综合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殡葬所、殡葬管理监察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军休所共9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 14 名,工勤人员2 名;实有在职12人,离退休人员 23人。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69 人,离退休人员共 31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9.28万元,比上年增加68.36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工资福利及离退休经费收入增加;支出预算679.28万元,比上年增加68.36万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工资福利及离退休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96%。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4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安排减少。其中:办公费9.31万元,邮电费9.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总值26757032.00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总值14905272.00元,固定资产总值11851760.00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总值10670000.00元,其中办公用房总值9820000.00元,其他(不含构筑物)总值850000.00元;车辆7辆总值11184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3辆总值520000.00元,其他车型4辆598400.00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我局对本部门20个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共涉及资金111.27万元。分别是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退伍办经费、烈士陵园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对象维稳、双拥办经费、低保工作经费、婚姻登记证书、殡改工作检查考核经费、救灾救济工作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费、救灾物资管理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老龄机构调查、收养老人生活费、老人药费护理费伙食交通补贴、孤寡老人生活费、孤儿及弃婴生活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等20个项目,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福利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