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闻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2017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的理论、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落实中

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参与拟定少数民

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协

调港澳统战工作。

(五) 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

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 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

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

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九)开展民族宗教政策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指导乡镇党委及有关党委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工商联、县侨联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事务

及台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一)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一级预算单位

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根据职能设置,县委统战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①办公室负责部内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②干部党派工作组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③经济联络组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④民族工作组负责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⑤宗教事务工作组负责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现有在职人员9名,退休人员12名,其中在职人员为正科1名,副科3名,科员2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后面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4.72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收入减少;支出预算94.96万元,比上年减少14.72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0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1.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3万元,比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其中:办公费1.21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1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0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和办公电脑,分布构成情况为:都是在综合办公室使用,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2台办公电脑、2台针式打印机、1台复印机,资产变动情况为:没有资产变动。

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部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确保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障县委统战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