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闻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乡镇、各行业进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工作。
4.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监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7.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我局内设机构7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政工办(副科级)、办公室、宣教股(在县普法办合署办公)、公律股、法援处、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职律师事务所。总编制74个,实有在职财供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3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如下:
2016年收入预算 4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27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6年支出预算 4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427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362.5 万元,占 8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47.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 万元;项目支出 64.4万元,占 15 %,主要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事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 额
三公经费”合计
39.3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7.6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1.7


 
2、2016年 单位的三公经费39.3万元,比2015年减少     6.51万元,“三公”经费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公务接待,规范公务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