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闻县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金融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金融服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小额贷款、农村普惠金融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县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县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县地方金融的协调、监管,做好信息交流工作,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安全发展;
(四)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和基金会资产处置、保全、盘活、变现。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五)支持本县中小企业发展,做好企业融资工作,并为县政府提供企业改制上市的决策依据等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科本级预算。
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股,综合股、金融风险处置股。
(1)综合股(与政策法规股合署)
负责组织人事、党务、监察、财务、教育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会议、文秘、督办、信访、安全、保卫、综治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报,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印章管理工作,制定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
(2)金融风险处置股
负责地方金融相关工作,配合和协助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驻徐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推进城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检查全县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基金会资产处置、保金、盘活。清收、变现。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企业做好融资工作,并为县政府提供企业改制上市的决策依据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办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3名,科员1名,工勤2名,退休干部3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569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9360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4万元,增减主要是在职干部工资福利提高。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69360元,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519360元,占总支出的91.22%,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3680元,公用支出63080元,离退休经费支出12600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总支出的8.78%。
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3.24万元,增减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工资福利提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占100 %。增减情况: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668万元,包括办公费8040元;邮电费146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元。与上年持平,并无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311460元,分布构成情况为:车辆250500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60960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无资产变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确保预算绩效信息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我办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福利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