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名称)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路政、运输和港口的行为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港航有关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和代征;负责交通稽查站的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承担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港口(包括公用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站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港口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大宗外货等物资运输,协调中央、省、市驻徐的交通运输邮电单位的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港口及水运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
(八) 负责协调地方铁路建设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管理。
(九)负责城乡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制定城乡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徐闻治超检测站、徐闻县农村公路养护总站、徐闻县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下洋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龙塘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新寮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违章处罚中心、徐闻县交通客运服务管理中心、徐闻县交通运输局曲界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锦和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罗新渡口交通管理所、徐闻县交通运输业GPS监控中心、徐闻县交通运输局海安口岸交通管理所、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南山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前山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城北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迈陈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徐城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西连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角尾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和安交通管理站、徐闻县交通运输局下桥交通管理站。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综合规划建设股、运输管理股、港航管理股、安全技术股、财务审计股、交通战备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等九个股室。2016年局机关行政编制 1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 24人。下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320人,实有在职人员279人,离退休人员共27人,其他人员7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98.84元,比上年减少206.81万元,减少7.93%,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预算2398.84万元,比上年减少11.54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压减有关支出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8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36.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交通执法管理工作项目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增加多辆执法车辆进行执法工作,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36.2%;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与上年度齐平没有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4.23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其中:办公费119.74万元,邮电费14.16 万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总额为6036.3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总额为2622.2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为2812.59万元;无形资产601.51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1513.503万元,车辆282.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17.52元。资产变动情况为:其他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498.32万元。占有使用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6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