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徐闻县审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县本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应进行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机构情况:根据工作职能,徐闻县审计局设7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审理整改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税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贸审计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 9 人。
二、机构设置
(一)徐闻县审计局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1、机构情况:根据工作职能,徐闻县审计局设7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审理整改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税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贸审计股。2、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 9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说明:以下为表样,具体按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各部门的表格公开。财预〔2016〕143号文要求至少应公开的8张表必须编制并公开,绩效目标必须有所体现并公开。必须公开表中如有表格无数据,也应以空表公开,并备注说明,如表9)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8.4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项目增多,相应增加工作经费;支出预算2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40.4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审计工作项目增多,相应增加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8年徐闻县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6.8万元,比上年减少 0.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万元,占 50 %,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3.4万元,占 50%,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徐闻县审计局运行经费安排47.03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节约业务费用开支。其中:办公费18.01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3.82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徐闻县审计局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至2017年12月31日止徐闻县审计局国有资产为84.5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土地28.19万元、通用设备53.23万元、专用设备0.86万元、家具用具2.2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56.37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通用设备增加0.4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