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是徐闻县人民政府下设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海洋战略研究,拟定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制度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入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一)本部门内设5个机构:1、办公室;2、海域与海岛管理股;3、海洋资源环境管理股;4、养殖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5、海洋捕捞股

(二)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徐闻县水产技术站财政核拨编制40名;现有在职共40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8人)。离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度总收入 2339.9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253.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2253.06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9.31万元,增长220.15%。主要变动情况: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 0.33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利息收入增加,二是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度总支出 2339.9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89.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65.67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67万元,增长56.36%,主要变动情况:用于人员发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2123.99 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25万元,增长179%,,主要变动情况:海洋工程项目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2253.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53.0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1549.31 万元, 增长220%;主要变动情况: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加入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增加0 万元, 增长(下降)0%

(二)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339.5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89.3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增加1807.6 万元, 增长473.54%;主要变动情况:一、离退休人员工资加入决算 二、海洋项目工程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三、 2017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8.24 万元,完成预算 9 万元的 91.5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 万元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5 万元,完成预算 5.1 万元的 88.2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74 万元,完成预算 3.9 万元的 95.90% 。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 减少1.31 万元, 下降13.7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0.9万元,下降16.6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减少0.41万元,下降9.8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5万元,占54.61% ;公务接待费支出 3.74万元,占45.3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 2017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4.5 万元,  2017年局机关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主要用于 平常工作下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74 万元,主要用于 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 2017年,局机关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56 次,接待人数共 113 人, 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2.82 万元,比上年 增加40.65 万元, 增长30.61%。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批准,增加邮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 定向化保障岗位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注:必填内容,文字表述格式供参考,不要求完全一致);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海洋局部门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