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进徐闻县委决算公开及情况说明

2017年民进徐闻县委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会内、外事务等,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没有下属单位纳入我部门民进徐闻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办公室一个;机关行政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1名,实有在职2人。

 

第二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度总收入19.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9.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度总支出19.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务运转,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徐闻县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相同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相同,都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2016年民进徐闻县委增加换届选举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民进徐闻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民进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1100012051部门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