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闻县农业局决算信息公开

2016年徐闻县农业局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徐闻县农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徐闻县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徐闻县农业局(部门名称)是主管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不是单独预算单位(徐闻县植保站和徐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另外隶属我单位还有2个单独编报决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徐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徐闻县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2513.9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7.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107.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7.43万元,增长75.61%。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记账,二是项目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

    3.事业收入0 万元,。主要原因:植保站收取植物检疫费已取消。

    4.经营收入0 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徐闻县农业局年度总支出251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57.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把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记账。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4.8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07万元。

  3. 农林水支出2130.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1.15万元,增长156.81%,主要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63万元,防灾救灾支出75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298.3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2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0.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49.42万元,增长535.22%;主要原因是农业专项资金多,年初预算并不把专项资金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在此说明一下2016年度的决算公开表格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徐闻县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97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70.5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69.97 万元,增长627.64 %;主要原因是农业专项资金多,年初预算不把专项资金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就业支出(款)1970.5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6.9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0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1743.5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08万元,防灾救灾支出75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266.49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徐闻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1 万元,完成预算3.85万元的1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94 万元,完成预算0.85 万元的110.59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交通费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7.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3 万元,下降9.4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5.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比上年接待人数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7 万元,占84.36 %;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15.6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无参加会议;(2)无出国谈判、工作磋商;(3)无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0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07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运载农用具皮卡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94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4 次,接待人数共 65人。主要包括市级农业局、广东华农教授、北京市农业教授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4万元,比上年减少28.77万元,降低5.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及面包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于2016年度未发生符合绩效目标的项目,所有项目均未设定绩效目标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于2016年度未发生符合绩效目标的项目,所有项目均未设定绩效目标。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于2016年度未发生符合绩效目标的项目,所有项目均未设定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农业局决算表格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