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2015年水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徐闻县水务局是主管地方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定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4)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工作和水资源保护工作。(5)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7)负责本县水务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和水务信息工作。(8)组织协调、监管、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冰冻工作。(9)负责全县水库移民、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徐闻县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6个预算单位。(徐闻县大水桥水库管理处,徐闻县迈胜水库管理所,徐闻县北松水库管理所,徐闻县三阳桥水库管理所,徐闻县鲤鱼潭水库管理所,徐闻县合溪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度总收入1686.01 万元(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40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0.1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8.0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302.34万元,下降50.4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一样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一样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一样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2.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一是收住户水电费计入本科目。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度总支出 1487.6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87.6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87.2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6.68万元,减少55.36%,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减少。

2. 农林水支出1393.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基本支出751.1万元,项目支出642.45万元(其中:水毁修复工程405.82万元,中央特大防汛抗旱142.11万元,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94.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0.28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7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78.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4.65万元,增长404.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设有列入项目拨款部分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48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5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2.102万元,增长486.1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时只报本部门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及商品和服务支出数,没有把项目支出预算数编制记入。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包括项目支出数,所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391.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9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05.8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4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3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4.09万元,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87.2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8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5.2万元,完成预算 36万元的 9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8.1 万元,完成预算 8.5万元的95.2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 27.5万元的98.54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3.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 万元,下降1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3万元,增长18.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因2014年两次台风上级部门人次来往较多,因当年有的支出在2015年1月支出,所以造成本年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1万元,占 23.01%;公务接待费支出 27.1万元,占76.9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8.1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活动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发生国内接待179次,接待人数共1450人。主要包括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记者和相关交流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0.56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邮电费增加,邮电费决算数是71.797986万元,其中包括三防办付各镇邮电费63.3878万元,及是本年邮电费增加63.3878万元,从而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不是增加,而是减少,费用支出得以控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3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107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本部门公务活动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于2015年度未发生符合绩效目标的项目,所有项目均未设定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徐闻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2015徐闻县水务局决算表格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