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闻县委统战部财政决算及情况说明公开

 

 

2015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的理论、政策,向

县委、县政府反映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落实中

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参与拟定少数民

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协

调港澳统战工作。

5. 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

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

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

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9.开展民族宗教政策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指导乡镇党委及有关党委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工商联、县侨联工作。

11.指导、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事务

及台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根据职能设置,县委统战部设置5个内设机构:①、办公室负责部内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②、干部党派工作组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③、经济联络组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④、民族工作组负责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⑤、宗教事务工作组负责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现有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12名,其中在职人员为正科2名,副科4名,科员2名,工勤2名。

第二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总收入10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6.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计入了离退休人员工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没有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没有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没有该项收入。

5.其他收入 0万元,没有该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总支出100.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4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8.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2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6.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7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没有该项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没有该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行政运行35.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运行维护、办公费、邮电费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事务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 民主党派活动经费、民族调查检查经费、    民族宗教中秋座谈会经费、 香港(同乡会)工作经费、党派工作调研培训经费、非公经济人士及新的阶层人士工作经费、港澳台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与上一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7%。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36%;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6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5年县委统战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7.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组织对“主党派活动经费、民族调查检查经费、民族宗教中秋座谈会经费、香港(同乡会)工作经费、党派工作调研培训经费、非公经济人士及新的阶层人士工作经费、港澳台工作经费”等1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香港(同乡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中共徐闻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决算表


2015年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