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
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2015年徐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拟订县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区域、流域、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承担全县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全县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保护资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以及环境信访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协助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信息,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管理本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本县有关环境保护对外合作项目;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徐闻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湛机编〔2011〕7号)和徐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徐闻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机编〔2012〕30号),设立徐闻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为徐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生态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环境评价与监测辐射管理股、环境监察股(环境监察分局)。下设2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徐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徐闻县环境宣教与信息中心。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行政编制8个,实际5人;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个,实际9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32人(其中财供人员25人,自供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财供人员9人,自供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总收入311.4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188.38万元,下降了60%。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总支出31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比上年决算减少12.38万元,下降了7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节能环保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决算减少195.6万元,下降了42%。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经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监测经费,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1.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8.24万元,增加了486%,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1.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8.24万元,增加了486%,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14.4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44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 农林水支出19.6万元, 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三、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13.2万元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4.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9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4万元,下降了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没有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4万元,下降139%;“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8.36万,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做这方面的计划与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4.2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县环保局单位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环保执法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兄弟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9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情况按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法,则是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办理网上审批手续,自行采购的坚持“两个三”原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环境监测、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一个,涉及资金1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徐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