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了切实做好红色革命历史文物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弘扬优秀的红色文化,充实我县革命文物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革命文物。
本次文物征集的范围主要指解放海南岛渡海作战革命文物,渡海作战中发现、保存下来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的各类文物。在类别上包括各级支前机构、征集的船只、招募船工舵手、民工、粮食经费柴草、指导海训、协助海战等文件、文字、图片、图表、实物文物等。 (一)捐赠单位或个人需确保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获赠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二)捐赠单位或个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并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真实信息。 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于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品的,对于特别有价值的文物,根据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适当予以经济补偿,但展陈时不再署名。 对特别珍贵的文物史料且没有捐赠原件意向的集体或个人,可捐赠复制品或提供文物原件,复制后归还原件。 集体或个人,军队或地方的博物馆、史志馆、纪念馆等文物史料展示、存放场馆,根据有关文物史料调拨、交换等政策规定,按组织程序实施。 文物征集是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方式长期有效,期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联系地址:徐闻县博物馆(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城镇贵生路249号) 联系人:李海珍13420119590、林燕清18718198772 我们衷心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老红军、老革命及其家属等广大爱党爱国群众的积极支持与鼎力相助,诚请各位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慷慨捐赠、盛情转让,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采取适当方式宣传、铭记捐赠者的姓名,表彰捐赠者的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