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市监特设〔2020〕106号)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和市局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务必保持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开展好该次专项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  灼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惠春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华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伯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伟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尚平、杨培景、许云开、林伟民、朱开景、李光平、李赵惠、沈世成、蒙顺权、黄振声、蔡法生、袁 俊、郑 斌、符国伟、杨振文、梁开贤、骆安丰、高声强、许圣峰、叶王亚、王振华、林  业、王小健。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县安委会《徐闻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动员。要持之以恒深入学习,真正在学深弄懂领会精神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按照“三个必须”责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和调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加大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办负责局党组学习

  (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市局《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团队、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加强警示教育,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保险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特种设备、质量监管、信用风险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徐闻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3类产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督促这3类产品的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二是组织对这3类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三是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质量监管、执法监督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深刻吸取6•13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督促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盛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充装、卸载是否符合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严禁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信息报送要求见附件二)。(特种设备牵头)

  2.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排查工作,更新完善在建和在用特种设备台账。按照《质检总局 国资委 能源局关于规范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16〕560号)要求,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当地安委会报告(信息报送要求见附件三)。(特种设备牵头)

  3.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旧楼加装的电梯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检验申报等事项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老百姓加装电梯的便利度;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旧楼加装电梯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牵头)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电动汽车认证监管。强化电动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安排,加强对指定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依法处理其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执法监督负责)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对实施机构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与公安部门共享发现的违规销售企业信息。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质量监管、执法监督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改标专项整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指定,组织对有关货运车辆指定认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处理其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认证机构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执法监督负责)

  (七)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一是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二是支持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计量标准牵头)

  (八)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联合惩戒。一是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二是持续推进联合惩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联合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信用风险牵头)

  (九)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整治,加强商品租赁住房管理。一是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共享相关企业信息,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线索。二是依据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需要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许可注册、信用风险、执法监督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室配合)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股室、基层所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细化工作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排查(2020年7月至12月)。各股室、基层所根据方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2021年)。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和重大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坚,通过领导包干、实施挂牌督办等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022年)。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推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工作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完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出实效。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问题。要积极配合当地安委会,参与有关联合专项整治,按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

  (三)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要真抓实干,加强对企业和基层的指导,狠抓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尤其是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违法行动的,要坚决予以查处。重大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必关,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加强能力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政策保障。要进一步发挥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力量,并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