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徐闻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书记专题会的工作部署和《2020年徐闻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徐道安办〔2020〕0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流通领域综合治理

      (一)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排查。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流通行为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数量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台账。

     (二)开展流通领域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认证、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

      1、开展摩托车及零配件专项检查。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一是要求经营单位提供摩托车合格证;二是查处从事假冒伪劣配件销售和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要求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做到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车和摩托车;四是做好摩托车品牌登记备案工作,杜绝不合格摩托车流入市场;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行业的基本情况。

      2、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标志是否真实有效;二是验明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与CCC认所标明的信息一致)。本次检查过程中可使用“电车专家”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关注“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公众号,打开公众号页面下方的“电车专家”小程序,使用“合格证查验”功能可快速识别合格证真伪)进行辅助检查。

     (三)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一是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在居民小区、各大商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鼓励消费者举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行为;二是鼓励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开展赠送头盔、赠保险等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县道安办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工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严格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每月29日报送工作小结至局内网执法监督股/2020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文件夹,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如有重要情况,请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