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18年 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徐闻县康之美药房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未提出注销要求,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失效。现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企业名单见附表)。
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企业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DB7591321 | 2018.12.1 | 徐闻县康之美药房 | 陈小青 | 证书过期 | 2018.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