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单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予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5月4日至5月10日。
四、受理单位: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徐闻县徐海大道新207国道,邮编:524100,联系电话:0759-4809716
徐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地址 |
食品种类 |
负责人 |
备注 |
1 |
徐闻县彭亚海米粉加工厂 |
徐闻县徐城镇东方二路 |
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米粉制品](河粉) |
彭亚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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