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清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2015-2016年度清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1、行政事业性收费。(1)2015年11月10日,根据湛财综[2015]100号文件规定暂停征收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并收回徐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正证1本,副证15本。(2)2016年5月根据湛财综[2016]38号文件规定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和“林权勘测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2、经营服务性收费。(1)2015年1月,根据湛价函[2014]300号文件精神,取消“利用档案收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2)2015年5月28日,根据湛财综[2015]13号文件规定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3)根据湛发改价格函[2015]68号放开“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4)2015年3月12日,根据湛价函[2015]26号文件规定,放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5)2015年8月20日,根据湛价[2015]33号文件精神放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6)根据湛发改价格函[2015]68号放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7)2015年11月10日,根据湛发改价格[2015]21号文件规定放开“房屋、土地测绘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8)2015年11月10日,根据湛价函[2015]52号文件规定放开“工程监理收费”并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9)根据湛价函[2015]52号文件规定放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回《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3、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根据湛江市财政局《湛财综[2016]29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认真做好涉企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取消有关收费,按《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61号),取消了财政票据工本费。
4、清理整治。今年来,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湛府[2016]56号)、(湛经信运行[2016]71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涉企收费减负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
一是规范收费项目。今年来,我县重点清理工业园区收费项目。坚决调整不合理加价或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制度,推进收费管理改革,清理整治代收代扣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一方面,该局去年认真抓好对105个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审,对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人防办等涉企收费单位进行了清理。通过自查自纠,责令取消收费项目1个,降低收费项目4项,为相关缴费企业年减负800多万元。另一方面,今年来对海安工业园区民营企业进行涉企收费清理后,没有设立涉企收费项目。目前,海安工业园区有民营企业13间,没有接到企业老板投诉涉企收费违规问题。
二是规范收费范围。加强对涉企单位落实政策的督查。今年来,我县环保局在征收企业单位的排污费过程中,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国家政策,从减负工作角度只收25%以下的排污费。仅此项,今年为企业减负80万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在向企业和渔民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粤价[2005]127号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收费。在我县以捕捞或养殖为生,陆上无土地,户籍所在沿海渔业村的渔民(网箱养殖户除外),以户(家庭)为单位,在申请养殖用海的同时,面积在50亩以下的,审批养殖用海的,他们按照标准减半征收或免收海域使用金。今年来,该局涉企涉农收费共120多万元,没有出现一例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
三是规范廉价楼房收费。今年来,我县房产局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500万元为企业职工建了二幢廉价楼房共84套。为职工出租住房优惠20%。同时,该局落实上级各项涉企收费措施较好,取消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危房鉴定费、商品房预售监管费、档案查询费、价格调节基金等,为房地产企业减轻负担。
四是突出重点,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我县林业局根据(徐价[2015]6号)文件通知,关于开展治理整顿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治理整顿的十三项内容,认真组织林政股、森检股、检查站等收费部门开展自查,从源头上做好企业减负工作。林业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取消征收林业建设保护费、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工本费等5项,从2015年11月起执行。今年来,该局均减负180万元。
五是出台九项措施。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负担。今年来,我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企业减负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使国家相关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处。为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出台九项措施:第一,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第二,试行登记管理“零收费”政策。第三,放宽经营场所要求。第四,延长企业出资期限。第五,扩大股权出资范围。第六,减少企业登记前置性审批许可项目。第七,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第八,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照时间。第九,免费提供企业登记公告服务。通过出台九项措施,切实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负担,帮扶全民创业。同时,全面停征个体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全年减轻企业(个体户)负担27304多万元。免费为企业和商户检定各种计量器具台件数5167台(件),切实为企业服务。
六是落实政策,督查违规。今年来,我县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规定和收费项目,落实中央、省、市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该局组织了市场监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县生产菠萝罐头厂、花生加油厂等进行清理。对无证经营、产品质量差的企业进行取缔。对全县52家小坊生产加工花生油厂进行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的要求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停业3家,取缔1家。同时,对有证经营的前山、曲界菠萝罐头厂进行保护和鼓励。尽可能减少企业收费。今年来,该局为企业减负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