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闻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府办函〔2016〕37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徐闻县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
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2016年徐闻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1
 
 
 
 
 
关于2016年徐闻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点
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现提出我县2016年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制订出台《关于在全县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 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标准化,推广自然人“一门在基层” 通用模式,探索法人“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建设无缝对接、数字贯通的电子交换共享体系。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的推进,建立审批方和监督方相互联网的实时在线监察体系。(县编办、经科局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在县、镇两级推广)
(二)加快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组织全县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加快与省、市直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更新县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为每一项审批事项及子项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扎实推进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并推动在线应用。(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力争2016年6月底前更新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录入县级事项标准)
(三)继续清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积极衔接国家、省、市许可审批事项调整目录,进一步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下放一些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对接省、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调整目录,全面清理规范并公布第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着力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全面完成县级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衔接省、市的纵向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本级权责清单目录。加强本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的权责边界和规范权力运行。(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六)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在市、县两级实现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探索以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方式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县发改局牵头,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我县现行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制度等。(县发改局、外经局和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 月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
(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专栏建设。加快推动各有关部门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全县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投资审批专栏联通,加快与国家投资审批平台实现纵向贯通。(县发改局、经科局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构建企业投资项目纵横联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省出台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十)规范职业资格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编制我县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严格按照新公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开展职业资格认定。优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强化证书管理。(县人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创新职业资格机制。配合省开展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互贯通发展试点,理顺职业技能鉴定收支管理机制,推动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县人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二)优化职业资格评价。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加快产业升级快、技术含量高的新兴行业岗位能力项目开发和评价力度。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县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鉴定移交工作,成熟一个、移交一个,对承接行业协会加强指导和监管。(县人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强化职业资格监管。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与鉴定所(站) 签署质量管理协议的制度,健全鉴定质量公众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研究制定职业资格实施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办法。(县人社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十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加快实施县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推进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发改局、财政局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十六)进一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减轻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负担情况,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建议。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占财政收入比重较高的重点执收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县经科局、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十七)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继续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改革成果,探索实行更多证照合一。加快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探索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改革,分行业、分业态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限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八)加强扶持小微企业的制度建设。配合省完成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等免费服务。汇总各部门实施的扶持政策信息,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库汇总查询、要闻动态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信息搜索等功能,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县市场监管局、经科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广东网,加快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动约束机制,推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罚效果。(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抽查机制, 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全面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为依法监管提供法治保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一)进一步强化协同监管。继续履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要求的“双告知”职责,全面推进监管清单管理,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大数据监管应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二十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开展县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覆盖,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教育管办评分离,进一步向县级教育部门放权、向学校放权,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县教育局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探索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县经科局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深化文化领域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数字化,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效能提升计划,启动文化馆、博物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创新举办重大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开展各类展览展示活动。加快制定文化市场监管标准,强化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首负责任,推动建立演出、娱乐等行业内容自审自查制度。(县文广新体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等重点工作。启动卫生强县建设,启动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和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双向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新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全面两孩” 政策。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实施,强化妇幼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县卫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六)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再取消下放体育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全民健身作为发展体育产业和扩大群众体育消费的基础,开拓体育产业的新形式、新途径,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文广新体局牵头,2016年12 月底前完成)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二十七)积极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信用激励等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 新模式。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平台整合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稳步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政府治理能力和宏观管理能力。(县编办、发改局、经科局和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推动监管部门参照国家统计局行业、产品等分类标准,运用《广东省市场监管业务需求梳理云平台》完成市场监管业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推进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和公示公开。(县经科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出台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逐步理顺执法部门纵向、横向间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创新执法体制。按中央、省、市的部署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环保等重点领域执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县编办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组织实施我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推动部门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县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十一)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制度,完善政府部门效能评估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部门权责清单、重大改革实施和执行情况、“三定” 规定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创新效能评估方式方法,建设效能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效能评估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强化以效能评估结果为基准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县编办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