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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金)优惠政策
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教育费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08: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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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
免征文化事业教育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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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综
[2014]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