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局价监竞争股依据粤市监办发[2019]436号文的内容要求,联合供电部门对县内的转供电体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整治范围,我局要求供电部门对我县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5G基站等领域,提供属于转供电主体的名单。依据名单,我局认真开展对转供电体电价的现场检查和价格检查,检查内容是对我局去年12月份提出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检查,从抽查各月份电费收据单情况看,我县的转供电体都能较好地执行我局的整改要求,从去年12月起,电价一律按供电部门所收取的分类电价执行,损耗和管理费用,则按实际数量采取加收电量办法收取,各转供电体的电费收据单也较规范,收费项目一目了然,透明易懂,用电户至今未有意见反映,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4日